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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团队概况:
    ◇公安、法院工作经历律师团队,熟悉政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办案经验丰富,尽一切可能为当事人减轻处罚。团队由本所主任张一江带领,张一江在刑事领域有丰富的重大毒品案件、故意杀人案件、抢劫致人死亡案件等大案办理经验,在常见刑案如,盗窃、故意伤人、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的办理中更是成效显著。本所办理刑案行动迅速,急当事人所需,抢占司法活动关键时间点,争取先机。
◆业务范围:
    ◇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制作会见笔录,提出案件法律分析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
    ◇审判阶段: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提出辩护意见;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参加刑事诉讼;
    ◇代理其他相关的刑事业务。
◆律师提示:
    ◇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期间,除律师和办案人员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任何人均不得见。《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在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案件后,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心理安慰。被限制人身自由后,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容易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永远也无法取到。
  4、可以有效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刑讯逼供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条件许可的,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所有案卷材料。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申请检察院或法院收集、调取证据;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与承办检察官、法官进行沟通,向检察院、法院出示或请求收集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或证据线索。
  2、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告诉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讯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更好的庭审效果。
  3、律师通过认真研究案情,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确有必要时,就重大疑难案件举办专题研讨会,商讨辩护观点;可以请有影响的媒体监督、呼吁,以保证公正的审判。
        4、律师通过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意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尽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不是全能的--啥都能做;不是无用的--啥也做不了;更不是邪恶的--居然为罪犯辩护。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刑事案件中只有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才能聘请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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